添加日期:2015年1月29日 阅读:2057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随着国家药品监管体系的日益完善和政府对药品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药典和药品标准的宣贯培训已经逐步成为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的重要环节,对于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委从《中国药典》1995年版颁布开始就十分重视并积极开展各版药典的宣传培训工作。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三定方案”中,正式明确我委负责《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药典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涉及《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均由我委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二、为维护《中国药典》的**性和严肃性,未经核准,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冠以“国家药典委员会”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药典培训和授课。
三、未经许可,药典委员会委员不得以“药典委员”的名义参与非我委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药典宣贯和培训活动。
四、对于非法以我委名义开展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宣传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我委将保留依法追诉的权利。欢迎社会各界对此类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五、为满足药品检验、科研机构以及生产企业等对药典标准培训的需要,我委将继续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级研修学院以及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或相关部门)合作,采取各种组织形式和培训方式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六、我委将根据药品标准工作的进展和需求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及时在我委网站予以公布。
七、我委统一组织《中国药典》宣传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统一进行培训师资的遴选、培训和聘请。
八、我委将在总结调研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制定《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宣贯培训管理办法》。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宣传培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改进工作。
此外,新版《中国药典》将于2015年出版发行,我委将全面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工作,请随时关注我委网站的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杨海静 WWW.1168.TV 2015-1-29 15:10:44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